您的,疾病,于此,因子,病情
提問: 以前用過金諾芬,現肝腎功能正常,類風濕復發,能否繼
我是一名類風濕患者,女性,今年44歲. 患病20年.左手碗已完全不能背伸. 15年前用了金諾芬后,已緩解13年,現又復發,左手中指近掌第二關節、和右腳第三、四腳趾掌指連節處略腫,并疼痛。不知能否繼續用金諾分治療。非常盼望專家解答.  我的信箱是:yanglu7741.student@sina.com
●患者性別:女,
●患者年齡:44
●詳細病情及咨詢目的:用金諾芬問題
●本次發病及持續的時間:兩周
●目前一般情況:已有一手中指和兩腳趾腫
●病史:類風濕確診20年
●以往的診斷和治療經過及效果:
●輔助檢查:RA陽性,抗鏈O正常,血沉27.
●其它:還有哮喘.17年
医师解答: 根據您的具體病情因為個別屬于此類疾病的一般單獨用一種藥物至少不得超過半年以上,因為有一些藥物長期應用的話會導致耐藥性及菌群失調現象對機體疾病是無意義的.同時最好化驗個B-27類風濕性因子.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ohvgm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